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再易字第81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再易字第81號
再審聲請人 甲○○
上列再審聲請人因與相對人華鎂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華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祥光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對於中華民國96年5月8日本院96年度再易字第39號確定裁定,聲請再審。核應徵聲請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再審聲請人繳納,茲限於收受本裁定正本翌日起5日內,如數逕向本院補繳,逾期即駁回其再審聲請,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六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再易字第81號
再審聲請人 甲○○
上列再審聲請人因與相對人華鎂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華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祥光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對於中華民國96年5月8日本院96年度再易字第39號確定裁定,聲請再審。核應徵聲請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再審聲請人繳納,茲限於收受本裁定正本翌日起5日內,如數逕向本院補繳,逾期即駁回其再審聲請,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六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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