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勞上易字第110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勞上易字第110號
- 上訴人
- 佳拓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上訴人
- 戊○○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連耀霖律師
- 上訴人
- 程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丁○○
- 被上訴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周信宏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孫則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劉彥詮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前一人
- 複代理人
- 宋一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97年5月27日上午9時30分在第15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