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字第228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上字第228號
- 上訴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洪瑞悅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賴玉山律師
- 被上訴人
- 三宅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簡文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減少價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99年1月27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7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上字第228號
上列當事人間因減少價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99年1月27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7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五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字第22…」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