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海商上易字第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6 月 02 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海商上易字第6號上 訴人即 被 上訴人 喬崴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汪士凱律師 上 訴 人 廣慶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戊○○ 訴訟代理人 顏火炎律師 被 上訴人 燁泰運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程學文律師 複 代理人 黃正欣律師 受 告知人 德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己○○ 受 告知人 德豐海運承攬運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被 上訴人 成泰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王國傑律師 複 代理人 甯若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2 日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吳謙仁 法 官 蘇瑞華 法 官 李瓊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3 日書記官 王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