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字第692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上字第692號
- 上訴人
- 祥修機械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連清明
- 訴訟代理人
- 周祝民律師
- 被上訴人
- 曆昌鋼鐵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超群
- 訴訟代理人
- 林良財律師
- 複代理人
- 游香瑩律師
- 3樓
何文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給付貨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0年4月28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上字第692號
何文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給付貨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0年4月28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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