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建上字第133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上字第133號
上訴 人即
附帶被上訴人 健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單家抒
- 訴訟代理人
- 林光彥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被上訴人即
- 訴訟代理人
- 附帶上訴人 趨勢空間設計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森吉
- 訴訟代理人
- 張仁興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倍齊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2年1月14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15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上字第133號
上訴 人即
附帶被上訴人 健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當事人間因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2年1月14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15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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