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三八四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最高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7 月 25 日
- 法官花滿堂、韓金秀、徐昌錦、周盈文、洪昌宏
- 當事人蕭富榮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三八四九號上 訴 人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蕭富榮 男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 住台灣省屏東縣長治鄉○○街24巷6號 居台北市○○區○○路370號9樓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中華民國一○○年十一月八日第二審更審判決(一○○年度上更㈠字第二一四號;起訴案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七年度偵字第二三一一○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理 由 本件原判決以公訴意旨略稱:被告蕭富榮係台北市○○○路○段二一七巷五弄五號一樓素人國際有限公司(下稱素人公司)負責人,屬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因向地下錢莊借貸無力償還,雖預見將公司之發票章及統一發票等資料提供他人使用,可能因此被不法集團用為逃漏稅捐,且明知該公司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至九十六年二月間,無實際銷貨事實,竟仍與該地下錢莊人員、林靖庭(已經第一審判刑確定)共同基於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由被告先於九十五年初,在同市○○路某處,簽立讓渡書,將素人公司讓渡給地下錢莊,並交出公司章及統一發票,且承租上址作為公司辦公處所,再由地下錢莊人員於同年二月,辦竣相關變更、登記,公司負責人改為林靖庭,進而共同虛偽開立素人公司統一發票予如原判決附表所示之隱山有限公司等九家營業人,充作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營業稅額,共計七十八紙,合計金額新台幣(下同)三千零五十二萬九千二百九十一元,以此不正方法幫助前開營業人逃漏營業稅達一五二萬六千四百六十七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課稅之正確性,認被告涉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之幫助逃漏稅捐等罪嫌云云。經審理結果,認為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因而撤銷第一審關於被告部分之科刑判決,改為被告無罪之諭知。固非無見。 惟查:㈠、證據之取捨、證明力之判斷及事實之認定,雖屬事實審法院得自由裁量判斷之職權,但此項職權之行使,仍受客觀存在之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所支配,觀諸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甚明。從而,縱然綜合卷內各項證據資料,認為檢察官舉證尚嫌不足,無法說服法院形成被告有罪之確信心證,而其中部分證據資料具有相對較強之證明力者,自當本於客觀經驗法則、論理法則,於判決之內充分說明其如何尚不足憑為不利被告認定依據之理由,以昭折服。本件被告在偵查中,既坦承:名下有三家公司,分別為日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素人公司及名冠國際有限公司,在九十四年底、九十五年初,上揭第一家公司先倒閉,地下錢莊之人員就去伊之百貨公司(承租之專櫃)搬貨(抵債),伊成立素人公司,原想外銷,但實際上「幾乎都沒有在營業」,故將之轉讓給錢莊抵債(見偵查卷第一八四至一八六頁);在第一審調查中,且直言:「(欠)本案的錢莊大概七、八百萬元」(見第一審卷第十八頁);參諸證人即替被告代辦素人公司登記事宜之稅務代理人事務所負責人李曉玲供證:被告資金不足,伊乃透過陳良寅為之處理資金證明及查核報告書,而後申辦設立登記(見偵查卷第一九九頁)等語,似謂素人公司係「空殼」公司,被告負債累累,其將公司轉讓登記給地下錢莊人員,竟然抵銷七、八百萬元之債務,而不知其中可能存有不法,是否符合客觀存在之經驗法則、論理法則?原判決就此未加剖析、說明,尚嫌理由欠備。㈡、卷內存在之證據,與待證事實有重要關係,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之基礎者,雖經調查,倘仍欠明瞭,即和未經調查無異,遽行判決,非無查證未盡之違失,足以構成撤銷之原因。本件重要證人即素人公司營業址房東林吉裕,堅稱被告於九十五年七月,確有出面「來跟我租(屋)」(見第一審卷第五十九頁正、背面),果若無訛,此時已在被告將公司登記移轉之後半年,竟仍協助地下錢莊人員辦事,攸關被告參與錢莊人員不法勾當程度,影響被告犯罪成立與否之認定,被告雖否認該情,原審未命對質,遽認林吉裕所證不足採(見原判決第五頁第一至十行),尚嫌未洽,應認有查證未盡之違失。以上,皆為檢察官上訴意旨所指摘,洵非無理由,應認原判決仍有撤銷發回更審之原因。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四百零一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一○一 年 七 月 二十五 日最高法院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 花 滿 堂 法官 韓 金 秀 法官 徐 昌 錦 法官 周 盈 文 法官 洪 昌 宏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一○一 年 七 月 二十六 日v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三八…」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