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聲字第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妨害自由等罪聲請再審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最高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07 月 25 日
  • 法官
    陳世淙黃瑞華洪于智楊智勝陳宏卿
  • 法定代理人
    洪子曰

  • 原告
    立方體開發事業有限公司法人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台聲字第79號聲 請 人 立方體開發事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洪子曰 上列聲請人因自訴周子瑞等妨害自由等罪聲請再審案件,對於本院中華民國107 年6 月6 日駁回抗告之確定裁定(107 年度台抗字第534 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向本院聲請再審,限於對在本院確定之判決,以參與該判決之本院法官因該案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或因該案件違法失職已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該判決者為原因,始得為之。此觀刑事訴訟法第426 條第3 項規定自明。 二、本件聲請人立方體開發事業有限公司對本院107 年度台抗字第534 號確定「裁定」聲請再審,核與上開規定未合,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33 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5 日最高法院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陳 世 淙 法官 黃 瑞 華 法官 洪 于 智 法官 楊 智 勝 法官 陳 宏 卿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30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最高法院107年度台聲字第79…」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