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3 分鐘讀完全文 940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一○○號

瀆職刑事裁判日期 85 年 01 月 05 日

法官紀俊乾吳雄銘劉敬一洪清江李璋鵬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一○○號

上訴人
劉芳𤪼
被告
甲○○

右上訴人因自訴被告瀆職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

十五日第二審判決(八十四年度上訴字第二五○八號,自訴案號: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八十四年度自字第七四九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上訴駁回。

理由

查上訴期間為十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九條前段定有明文。

本件上訴人劉芳𤪼因自訴被告甲○○凟職案件,經原審判決後,於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送達於上訴人收受,有送達證書附卷可按,其上訴期間,因上訴人居住於原審法院所在地,無在途期間可言,截至同年十二月四日即已屆滿,其期間之末日又非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乃竟延至同年十二月七日始行提起上訴,顯已逾期,其上訴自非合法,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五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最高法院刑事第九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一 月 五 日

審判長法官 紀 俊 乾

法官 吳 雄 銘

法官 劉 敬 一

法官 洪 清 江

法官 李 璋 鵬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一 月 十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一○○號於民國 85 年 01 月 05 日裁判,案由為瀆職,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