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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八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五八八四號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88 年 10 月 21 日

法官吳雄銘池啟明石木欽郭毓洲吳三龍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五八八四號

上訴人
甲○○

右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八

日第二審判決(八十八年度上訴字第八四一號,起訴案號: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八十七年度偵字第八三七二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上訴駁回。

理由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七條規定,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是提起第三審上訴,應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係屬法定要件。且必須依據卷內資料為具體之指摘,並足據以辨認原判決已具備違背法令之形式,始屬相當。本件原審依憑上訴人甲○○於第一審審理時,坦承轉讓第貳級毒品安非他命與共同被告胡月輝(已判處罪刑確定)吸用等情,核與胡月輝於偵查中供證之情節相符。以及證人黃立成於偵、審中證述,伊前後三次向上訴人購買安非他命,嗣被警查獲後,經警察授意以上訴人0000000000號呼叫器連絡,佯裝購買安非他命,上訴人答稱有貨,並約定在中壢市華揚醫院門口見面,上訴人於赴約時被警察當場逮捕等詞,核與警員黃載龍、王美江證陳破案之經過,情節脗合。且經警在上訴人住處查獲安非他命六包(毛重合計八‧七公克)、分裝袋九個、分裝湯匙一支、及0000000000號呼叫器一只扣案。該六包安非他命送請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結果,確屬安非他命無訛,亦有該局第00000000號檢驗通知書在卷可憑。並敍明證人黃立成在第一審另證陳,伊向上訴人購買安非他命,前兩次都是親自去找他,祇有最後一次(八十七年五月上旬)是打上開呼叫器號碼連絡上訴人等語,亦與上訴人所云該呼叫器係於八十七年四月間申請使用一節相符合等事證,認定上訴人販賣及轉讓安非他命犯行明確。乃維持第一審論處上訴人連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及連續轉讓第二級毒品(累犯)罪刑部分之判決,駁回上訴人在第二審之上訴。而以上訴人否認犯行,所辯伊與胡月輝同居,係胡月輝自行取用伊所有之安非他命,非伊轉讓供其吸用。

至於黃立成因積欠伊新台幣五千元未還,伊曾憤而腳踢黃立成之汽車,黃某因而結怨誣陷伊販賣安非他命,案發當日接獲黃立成來電,以為其要清償借款,伊才赴約與黃某見面,並非意圖販賣安非他命。又被查獲扣案之安非他命,係案發前一日由綽號「阿偉」男子持來寄售等情,係飾詞卸責;另黃立成於第一審曾一度改稱,因與上訴人有怨尤,才亂說上訴人販賣安非他命云云,亦屬迴護上訴人之詞,均如何不足採信,於判決理由內詳予指駁及說明。從形式上觀察,並無認定事實不依證據等違法情事存在。上訴人上訴意旨略以,㈠、黃立成供述,其打上述呼叫器向上訴人購買安非他命三次,其時間為八十六年十一月上旬、八十七年一月上旬、八十七年五月上旬,但上述呼叫器係於八十七年四月下旬始申請使用,就此時間差距,足證黃立成之供述不實,係誣陷上訴人。且前兩次購買,黃某為何不記得交易地點,而一併指稱均在中壢市第一士校附近超商交易,不免可疑。何況販賣毒品之人為求安全,根本不會於相同地點交易多次。原審認定上訴人犯罪,顯係推定犯罪事實。㈡、黃立成欠上訴人五千元未還,那來金錢購買安非他命;何況上訴人豈有舊欠尚未扣還,還販賣安非他命與黃立成,此與常理有違。㈢、胡月輝與上訴人同居,其自有取得毒品之來源,無需上訴人供給。且八十七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三、四時那次,上訴人不在家,係胡月輝與李德堡乘機自行取用伊所有安非他命吸食,純屬偷竊行為,並非上訴人轉讓毒品。㈣、遭諭知沒收之六包安非他命、分裝袋及分裝湯匙係友人「阿偉」暫放上訴人住處,以此推定上訴人犯罪,自與經驗法則有違等語。並未具體指摘原審認事、採證及所為論斷有何違背法令,而係就原判決已為說明之事項,專憑己見任意爭論;或仍執陳詞,徒為單純事實上之爭執,俱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不足據以辨認原判決已具備違法之形式,其上訴違背法律上之程式,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五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最高法院刑事第八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八 年 十 月 二十一 日

審判長法官 吳 雄 銘

法官 池 啟 明

法官 石 木 欽

法官 郭 毓 洲

法官 吳 三 龍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八 年 十 月 二十六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最高法院八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五八八四號於民國 88 年 10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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