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聲字第七二二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一年度台聲字第七二二號
- 聲請人
- 即被上訴人
- 西土瓦美樂地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甄 妮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余德正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與飄逸實業有限公司間侵害商標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本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六二二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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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一年度台聲字第七二二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飄逸實業有限公司間侵害商標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本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六二二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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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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