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聲字第一三九四號
-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三年度台聲字第一三九四號
- 聲 請 人
- 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莉莉
上列聲請人因與Grigoryan Benik 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二一四六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E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聲請人因與Grigoryan Benik 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二一四六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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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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