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一○五年度台聲字第二二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五年度台聲字第二二號
- 聲請人
- 溫興興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龍濱
- 聲請人
- 羅金發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昕龍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二二二三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Q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五年度台聲字第二二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昕龍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二二二三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台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Q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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