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65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一、台 賴柔靜(原名賴英如)因與新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108年度台上字第2656號)聲請更正事件。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最高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5 月 27 日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台上字第2656號聲 請 人 即 上訴 人 賴柔靜(原名賴英如) 訴訟代理人 洪曉菁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即上訴人新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8日本院裁定(108年度台上字第2656號),聲請更正,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裁定當事人欄所載「上訴人賴英如」,應更正為「上訴人賴柔靜(原名賴英如)」。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7 日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 沈 方 維 法官 李 寶 堂 法官 鍾 任 賜 法官 陳 靜 芬 法官 張 競 文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