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聲字第1523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台聲字第1523號
- 聲請人
- 即被上訴人
- 彩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高俊雄
- 訴訟代理人
- 吳 麒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即上訴人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悠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履約保證金等事件(本院 107年度台上字第1464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參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八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台聲字第1523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即上訴人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悠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履約保證金等事件(本院 107年度台上字第1464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參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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