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聲字第2300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台聲字第2300號
- 聲請人
- 忠泰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調進
上列聲請人因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間請求給付款項事件(本院109年度台上字第890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肆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台聲字第2300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間請求給付款項事件(本院109年度台上字第890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肆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最高法院109年度台聲字第23…」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