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聲字第2656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台聲字第2656號
- 聲請人
- 瑪麗蓮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呂志強
- 訴訟代理人
- 楊晉佳律師
上列聲請人即被上訴人因與相對人即上訴人維娜斯國際有限公司等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上訴事件(本院109 年度台上字第2001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共為新臺幣三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台聲字第2656號
上列聲請人即被上訴人因與相對人即上訴人維娜斯國際有限公司等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上訴事件(本院109 年度台上字第2001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共為新臺幣三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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