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28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223號

請求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05 日

法官林恩山滕允潔吳青蓉吳美蒼黃麟倫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台上字第2223號

上訴人
富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憲雄
訴訟代理人
王士銘律師
被上訴人
楊雅莉
法定代理人
陳秋鳴
訴訟代理人
謝英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0年5月11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第二審判決(109年度重上字第104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由

按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又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且提起上訴,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其依民事訴訟法第469條之1規定提起上訴者,並應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同法第467條、第468條、第470條第2項定有明文。是當事人提起上訴,如依同法第469 條規定,以原判決有所列各款情形之當然違背法令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有合於各該條款規定情形之具體內容,及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依同法第469條之1規定,以原判決有前條以外其他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所違背之法令條項,或有關解釋字號,或成文法以外之習慣或法理、法則等及其具體內容,暨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並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上述方法表明,或其所表明者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難認為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其上訴自非合法。本件上訴人對於原判決提起上訴,雖以該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惟核其上訴理由狀所載內容,係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所論斷:上訴人係○○縣○○鎮○○○巷00號天水蓮大飯店所有人,一審共同被告彭勝君為該飯店所僱用,負責督導公共區域電梯保養維修之推廣部兼總務部經理,因疏未注意該飯店內之觀音亭升降梯係應由專人操作,供載貨使用之電梯(下稱系爭貨梯),而非客用之電梯,竟以「往一樓鯉魚潭環潭步道」、「無障礙設施,身障者專用」等文字之觀音像標示覆蓋系爭貨梯旁原附貼之「載貨專用嚴禁載人」標語,以致入住該飯店之被上訴人於民國 105年2 月11日10時30分許在該飯店 3樓搭乘系爭貨梯時,亦疏未注意該貨梯車廂並未升至3樓即貿然進入,以致失足摔落1樓系爭貨梯頂層(下稱系爭事故),因而受有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顱骨等多處骨折,經治療後仍導致全身癱瘓之重大難治傷害。彭勝君執行職務之過失行為與被上訴人所受傷害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上訴人為彭勝君之僱用人,應依民法第188條第1項規定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又被上訴人因系爭事故,已支出醫療費用新臺幣(下同)16萬 4,136元;而治療後仍全身癱瘓,無法自理生活,每月需看護費用4萬6,216元,以其平均餘命33年扣除中間利息後,共需看護費用1,063萬8,985元。且其勞動能力完全喪失,無法取得事故前5萬2,940元之平均月薪,以其法定退休年齡尚有15年計算,損失為697萬5,905元。並依兩造之學經歷、經濟狀況,認上訴人應賠償被上訴人 150萬元之精神慰撫金,則被上訴人之損害總額為1,927萬9,026元。復以被上訴人就系爭事故亦有未注意確認貨梯車廂是否已抵達其樓層之疏失,惟彭勝君將必須專人操控之貨梯供消費者搭乘之過失程度較重,認被上訴人與有過失應自負30%之損害,扣除上訴人已和解賠償500萬元後,被上訴人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賠償849萬5,318元本息,應屬有據等情,指摘為不當,並就原審所為論斷,泛言理由不備,而未表明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並依同法第 469條之1、第470條第2項第3款規定,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難認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依首揭說明,應認其上訴為不合法。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444條第 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民事第八庭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5 日

審判長法官 林 恩 山

法官 滕 允 潔

法官 吳 青 蓉

法官 吳 美 蒼

法官 黃 麟 倫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2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2…」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