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53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台抗字第607號

聲請假扣押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7 月 21 日

法官高孟焄彭昭芬蘇芹英邱璿如徐福晋

再抗告人
鴻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明燦
訴訟代理人
蔡炳楠律師

黃敏綺律師

上列再抗告人因與相對人大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假扣押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1年4月15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110 年度抗字第1131號),提起再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裁定廢棄,應由臺灣高等法院更為裁定。

理由

本件再抗告人為保全其對相對人大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給付工程款及返還履約保證金債權,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聲請假扣押,經該院裁定駁回其聲請。再抗告人不服,提起抗告,原法院以:再抗告人主張伊依大杰白玉別苑白玉館、松濤館(以下與其基地合稱系爭房地)住宅新建工程(下稱系爭工程)契約,得請求給付工程款、追加工程款共計新臺幣(下同)1877萬528元及返還履約保證金433萬2999元,合計2310萬3527元已提起本案訴訟等語,業已提出工程合約等書證為證,堪認再抗告人就本件假扣押之請求已釋明。惟相對人於民國106年1月20日將系爭工程坐落基地即臺北市○○區○○段0小段000、000之3、000之4地號土地(下稱系爭土地)設定最高限額2億9952 萬元抵押權予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於109年3月10日設定第二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3600萬元予京城銀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京城公司),上開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計3億3552 萬元,遠低於系爭房地經鑑定之總價值6億1000 萬元,扣除上開抵押權擔保債權額,仍遠高於再抗告人主張之債權,難謂相對人將其財產為不利處分,致達無資力之狀態。又參以相對人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其109年雖僅有339元利息所得、系爭房地及1 輛汽車,然公司獲利狀況不佳並不表示無法清償債務,二者間無必然關係,況系爭房地價值高昂,難謂其現有資產不多,即屬陷入無支付能力狀態。且相對人以網路行銷並採隱密全預約制方式出售系爭房地,屬於正常經濟活動,無違常情,尚難僅憑再抗告人主觀臆測即認相對人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之虞。因而維持臺北地院之裁定,裁定駁回再抗告人之抗告。惟按所謂假扣押之原因,依民事訴訟法第523條第1項規定,係指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強制執行之虞而言。判定有無保全必要性時,應斟酌被保全權利之額度、性質、債務人之職業、經歷、信用狀態、資產狀況及其他情事,依具體個案分別判斷。其情形自不以債務人浪費財產、增加負擔或就其財產為不利益之處分,將達於無資力之狀態,或債務人移住遠地、逃匿無蹤或隱匿財產為限。倘債務人日後變動財產之可能性無法排除,為確保債權之滿足,可認其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債權人就此如已為相當之釋明,即難謂其就假扣押之原因全未釋明,或供擔保無法補釋明之不足。相對人於109年3月10日將系爭土地設定第二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3600萬元予京城公司,依相對人之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109年雖僅有339元利息所得、系爭房地及1 輛汽車等情,為原法院所認定之事實,再抗告人並陳稱其於106年7月27日將完工之系爭房地點交予相對人,而相對人卻於109年11月4 日兌領伊因提出履約保證金而交付之支票2紙計433萬2999元。伊依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裁全字第269號裁定為假扣押執行時,僅扣得15萬1019 元等語。倘相對人確於應履行給付工程款之義務之後,將作為履約保證金之支票兌領,復以系爭房地設定抵押權貸得金錢,惟當年度之利息所得卻僅339 元,似見所取得之金錢均未留存,現金存量無多;而依原法院之認定,相對人之資產僅系爭房地價值較高,相對人為建設公司,該房地現正銷售中,則其資產是否無減少之可能?銷售所得之金錢,又易於流動、隱匿,倘不就相對人之財產為假扣押,再抗告人之債權能否確保?似此能否謂再抗告人就假扣押之原因,毫未釋明,不能以供擔保補釋明不足?非無研求之餘地。乃原法院未遑細究,遽以前揭理由,而為不利再抗告人之認定,要難謂無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情事。再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非無理由。據上論結,本件再抗告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2項、第477條第1項、第478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1  日

審判長法官 高 孟 焄

法官 彭 昭 芬

法官 蘇 芹 英

法官 邱 璿 如

法官 徐 福 晋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7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最高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60…」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