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11年度台聲字第238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給付退休金聲請核定第三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最高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2 月 15 日
- 當事人王博文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台聲字第2381號 聲 請 人 被 上訴 人 王博文 上列聲請人因與上訴人億德興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退休金事件(本院111年度台上字第 2066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參萬元。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5 日最高法院勞動法庭 審判長法官 高 孟 焄 法官 蘇 芹 英 法官 邱 璿 如 法官 徐 福 晋 法官 彭 昭 芬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郭 麗 蘭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