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12年度台聲字第9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確認股東權利存在等聲請核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最高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2 月 16 日
- 當事人黃秋慧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台聲字第95號 聲 請 人 即被上訴人 黃秋慧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盛豐興農業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股東權利存在等事件(本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37號),聲請核定第三審 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參萬元。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6 日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 邱 瑞 祥 法官 吳 青 蓉 法官 許 紋 華 法官 蕭 胤 瑮 法官 謝 說 容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張 翔 惠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