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台聲字第1212號
- 聲請人
- 即被上訴人
- 上捷工程行即劉家麟
- 訴訟代理人
- 張玉希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即上訴人和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821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參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九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台聲字第1212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即上訴人和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821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參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九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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