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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台聲字第65號

請求給付工程款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2 月 26 日

法官李寶堂吳青蓉許紋華林慧貞賴惠慈

聲請人
勝揚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永宜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笛嘉建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76號、113年度台上字第1618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共為新臺幣七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6  日

     審判長法官 李 寶 堂

法官 吳 青 蓉

法官 許 紋 華

法官 林 慧 貞

法官 賴 惠 慈

書 記 官 王 心 怡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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