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八十六年度台職字第四三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六年度台職字第四三號
- 上訴人
- 巨港海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金鈺
- 被上訴人
- 昇興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錢夢明
- 訴訟代理人
- 黃昭熙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八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所為裁定(八十
六年度台上字第二五九九號)理由欄第四行及第五行所載「八十五年」均應更正為「
八十六年」,特此裁定。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六年度台職字第四三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八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所為裁定(八十
六年度台上字第二五九九號)理由欄第四行及第五行所載「八十五年」均應更正為「
八十六年」,特此裁定。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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