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0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九十年度台聲字第五九三號

清償債務等民事裁判日期 90 年 12 月 21 日

法官吳啟賓高孟焄許朝雄謝正勝陳淑敏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台聲字第五九三號

上訴人
佳霖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定一已死亡
被上訴人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朝威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等事件,因上訴人之法定代理人廖定一死亡,聲明承受訴訟

,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由歐陽蘅為上訴人佳霖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之承受訴訟人續行訴訟。

最高法院民事第八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二 月 二十一 日

審判長法官 吳 啟 賓

法官 高 孟 焄

法官 許 朝 雄

法官 謝 正 勝

法官 陳 淑 敏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一 月 九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最高法院九十年度台聲字第五九三…」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