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31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一二三三號

給付資遣費等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6 月 12 日

法官朱錦娟顏南全許澍林葉勝利劉福聲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一二三三號

上訴人
美商亞斯克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戎 浩
訴訟代理人
王 健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相儒律師
被上訴人
丙○○

        丁○○

        乙○○

        戊○○

        己○○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等再審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台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九十一年度勞再字第一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由

按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又提起上訴,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七條、第四百七十條第二項定有明文。而依同法第四百六十八條規定,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依同法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判決有該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當然違背法令。是當事人提起上訴,如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八條規定,以第二審判決有不適用法規或適用法規不當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所違背之法令條項,或有關判例、解釋之字號,或成文法以外之習慣或法理等及其具體內容,暨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以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九條所列各款情形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有合於各該條款規定情形之具體內容,及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上述方式表明,或其所表明者顯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難認為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其上訴自非合法。本件上訴人對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雖以該判決違反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及本院三十三年上字第二六○○號等相關判例為由,惟核其上訴理由狀所載內容,仍屬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及解釋契約之職權行使,暨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之其他不相涉本院判例或理由,指摘原判決不當,並就原審本於上開職權之行使所論斷:本件上訴人雖於前訴訟程序上訴第三審時,提出 Ingres 公司與香港商艾斯克電腦系統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港商艾斯克公司)間之業務移轉協議書影本作為附件,並以 Ingres 公司與其及港商艾斯克公司同為 The ASK Group, INC.之子公司,兩者間並非同一公司,其於第二審曾數度陳明,該香港Ernst & Young 會計師事務所於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之傳真信函承認其收到經 Ingres 公司簽名之業務移轉協議書,與其無關,不生何法律上之拘束力資為上訴理由。惟該第三審業經審酌後認為第二審判決於法並無違誤,上訴論旨,徒就第二審所為之論斷,泛言未論斷或論斷矛盾等詞,指摘該部分不當,非有理由,因而判決駁回其上訴。上訴人復以內容完全相同之協議書影本提起再審之訴,應認係以已依上訴主張之事由而不得聲明不服。況該依上述第二審判決理由欄第五項所載,除依上開會計師事務所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所發傳真信函為認定事實之基礎外,尚依 The ASK Group, INC. 公司與香港Ernst & Young會計師事務所間自一九九三年四月起往來之其他傳真信函、致遠會計師事務所函、證人黃莉莉證詞及上訴人未能舉反證證明 The ASK Group,INC. 已取消原預定之業務移轉計畫等情,認定上訴人與港商艾斯克公司有概括承受關係之存在。上訴人提出之Ing-res 公司與港商艾斯克公司間之業務移轉協議書影本,亦無由使上訴人受有利益之裁判,其再審之訴,為無理由等情,泛言謂為違法,而非表明該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難認其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

依首揭說明,應認其上訴為不合法。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一條、第四百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九十五條、第七十八條,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六 月 十二 日

審判長法官 朱 錦 娟

法官 顏 南 全

法官 許 澍 林

法官 葉 勝 利

法官 劉 福 聲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六 月 二十五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一二…」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