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七二五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七二五號
- 聲請人
- 即被上訴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陳文億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與德星建設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二七五一號、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八三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共新台幣伍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一庭
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七二五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德星建設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二七五一號、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八三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共新台幣伍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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