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聲字第一二四一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八年度台聲字第一二四一號
- 聲請人
- 風之暘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弄17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甲○○等間請求盈餘分配等事件(本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二六六九號、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六二六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共核定為新台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Q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八年度台聲字第一二四一號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甲○○等間請求盈餘分配等事件(本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二六六九號、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六二六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共核定為新台幣叁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Q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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