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聲字第一○一五號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九年度台聲字第一○一五號
- 聲請人
- 即被上訴人
- 移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代理人
- 陳萬發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上訴人上仁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移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間請求確認法定抵押權存在事件(本院九十三年度台上字第一七五○號、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二二四號、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一八○八號、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六○三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共核定為新台幣捌萬元。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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