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2年度簡字第27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 裁判日期113 年 09 月 23 日
- 當事人益誠國際運通有限公司、謝國龍、陳鴻甯、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邱垂章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簡字第270號 原 告 益誠國際運通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謝國龍 輔 佐 人 陳鴻甯 被 告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代 表 人 邱垂章 訴訟代理人 黃慧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3年9月3日辯論終結在案,並訂於113年10月4日下午4時宣判。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3 日法 官 洪任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3 日書記官 磨佳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