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2年度簡更二字第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衛星廣播電視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 裁判日期112 年 11 月 27 日
- 當事人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梁天俠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2年度簡更二字第20號 原 告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梁天俠 訴訟代理人 陳少璿律師 李建慶律師 被 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代 表 人 陳耀祥(主任委員) 訴訟代理人 魏啓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衛星廣播電視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2年10月20日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7 日法 官 余欣璇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7 日書記官 游士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