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3年度地訴字第1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都市計畫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 裁判日期113 年 07 月 16 日
- 當事人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邱秉澤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3年度地訴字第115號 原 告 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邱秉澤(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李元德 律師 上列原告因都市計畫法事件,不服新北市政府中華民國112年12 月27日新北府訴決字第1122160178號(案號:0000000000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經本院高等行政訴訟庭113年3月8日113年度訴字第232號裁定移送審理,核有程式之欠缺,茲依行政訴 訟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之日起7日內補正 之,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即駁回訴訟,特此裁定。 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項前段規定,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下同 )四千元,原告應補繳二千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6 日審判長法 官 黃翊哲 以 上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6 日書記官 曾東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