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5 分鐘讀完 全文 1,74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33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12 月 15 日

法官莊尚洋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33號

聲請人
益麒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梁維斗
訴訟代理人
易淑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支票6紙(下稱系爭
    支票)遭竊,業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3號裁定准許公
    示催告在案,並已刊登於民國100年4月12日更生日報,茲因
    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為此聲請判決宣告系爭
    支票無效等語。
二、查系爭支票業經本院於100年3月24日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3
    號裁定准許公示催告在案,聲請人將裁定內容全文登載於更
    生日報100年4月12日第24版面之報紙,且所定申報權利期間
    已於100年9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而聲請人復於
    申報權利期間屆滿後3個月內,聲請宣告系爭支票無效等情
    ,業據聲請人提出上開報紙為證,復經本院職權調閱上開民
    事卷宗審核無訛,足堪認定。聲請人聲請宣告系爭支票無效
    ,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5    日
                  民事庭法  官  莊尚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5    日
                        書記官  林慧芬
附表:
┌─────────────────────────────────────────┐
│支票                                                             100年度除字第33號│
├──┬────────┬────────┬─────┬──────┬────┬──┤
│編號│發票人          │付款人          │支票號碼  │發票日      │票面金額│備考│
│    │                │                │          │            │(新臺幣)│    │
├──┼────────┼────────┼─────┼──────┼────┼──┤
│1   │益麒建設有限公司│土地銀行台東分行│AWB0000000│100年3月7日 │5,933元 │    │
├──┼────────┼────────┼─────┼──────┼────┼──┤
│2   │益麒建設有限公司│土地銀行台東分行│AWB0000000│100年3月21日│8,612元 │    │
├──┼────────┼────────┼─────┼──────┼────┼──┤
│3   │益麒建設有限公司│土地銀行台東分行│AWB0000000│100年3月21日│3,970元 │    │
├──┼────────┼────────┼─────┼──────┼────┼──┤
│4   │益麒建設有限公司│土地銀行台東分行│AWB0000000│100年5月5日 │27,309元│    │
├──┼────────┼────────┼─────┼──────┼────┼──┤
│5   │益麒建設有限公司│土地銀行台東分行│AWB0000000│100年5月5日 │55,468元│    │
├──┼────────┼────────┼─────┼──────┼────┼──┤
│6   │益麒建設有限公司│土地銀行台東分行│AWB0000000│100年5月5日 │16,296元│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