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8 月 27 日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22號聲 請 人 李秀美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3 年8 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 年度司催字第4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 年8 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7 日民事庭 法 官 陳世源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7 日書記官 陳雅雯 ┌──────────────────────────────────────────────────────────────────┐ │支票附表: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受 款 人│備考│ │號│ │ │ │ (新臺幣) │ │ │ │ ├─┼─────────┼─────────┼───────────┼────────┼────────┼───────────┼──┤ │1│陳進燈 │台東地區農會 │103年3月5日 │159,000元 │FA0000000 │玉和建材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