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1719號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1719號
- 債權人
- 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債務人
- 佳進交通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乙○○
人
甲○○
上列債權人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乙○○即佳進交通有限公司、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正債權人所請求事項為何?係租賃約定契約或買賣。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