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成功簡易庭110年度東簡字第1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排除侵害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東、成功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1 年 06 月 09 日
- 當事人德順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林振昌、首戶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東簡字第192號 原 告 德順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振昌 訴訟代理人 許仁豪律師 被 告 首戶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名人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兼上 二 人 法定代理人 楊秉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等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調查事項,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1年6月30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3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9 日臺東簡易庭 法 官 黃柏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10 日書記官 張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