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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交字第24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交通裁決
  • 案件類型
    行政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06 月 07 日
  • 法官
    黃漢權

  • 當事人
    雄侯國際有限公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10年度交字第247號原   告 雄侯國際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國政 上列原告因與被告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間交通裁決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237 條之5 第1 項第1 款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300 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7   日行政訴訟庭法 官 黃漢權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7   日書記官 陳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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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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