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3254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3254號
- 聲請人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戴世崗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0 年度執聲字第169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戴世崗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戴世崗因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查,本件受刑人戴世崗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後認聲請為正當,並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 號│ 一 │ 二 │ 三 │ 四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5月 │ ├───────┼───────────┼───────────┼───────────┼───────────┤ │犯 罪 日 期│99年5月20日 │99年5月20日 │100年3月3日 │100年3月2日 │ ├──┬────┼───────────┼───────────┼───────────┼───────────┤ │偵 │機 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 ├────┼───────────┼───────────┼───────────┼───────────┤ │查 │案 號│99年度毒偵字第3229號 │99年度毒偵字第3229號 │100 年度毒偵字第1195號│100 年度毒偵字第1195號│ ├──┼────┼───────────┼───────────┼───────────┼───────────┤ │ 最 │法 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後 ├────┼───────────┼───────────┼───────────┼───────────┤ │ 事 │案 號│100年度審訴緝字第44號 │100年度審訴緝字第44號 │100年度審訴字第854號 │100年度審訴字第854號 │ │ 實 ├────┼───────────┼───────────┼───────────┼───────────┤ │ 審 │判決日期│100年4月12日 │100年4月12日 │100年5月31日 │100年5月31日 │ ├──┼────┼───────────┼───────────┼───────────┼───────────┤ │ 確 │法 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定 ├────┼───────────┼───────────┼───────────┼───────────┤ │ 判 │案 號│100年度審訴緝字第44號 │100年度審訴緝字第44號 │100年度審訴字第854號 │100年度審訴字第854號 │ │ 決 ├────┼───────────┼───────────┼───────────┼───────────┤ │ │確定日期│100年4月12日 │100年4月12日 │100年5月31日 │100年5月31日 │ ├──┴────┼───────────┴───────────┼───────────┴───────────┤ │ 備 註 │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罪,經本院100 年度審訴緝字│附表編號三、四所示之罪,經本院100 年度審訴字第│ │ │第4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 │85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