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桃交簡附民字第17號
- 原告
- 黃品華
- 法定代理人
- 何蕊娟
- 法定代理人
- 黃啟峰
- 訴訟代理人
- 周春櫻律師
- 被告
- 林億章
- 被告
- 耀騰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之法定代理人
- 梁夷麟
上列被告因本院102 年度桃交簡字第125 號過失傷害刑事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2年度桃交簡附民字第17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02 年度桃交簡字第125 號過失傷害刑事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桃交…」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