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2902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聲字第2902號
- 聲請人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徐清師 男 35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縣中壢市○○路000巷00號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2 年度執聲字第139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徐清師因附表等參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徐清師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本院分別判決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確定在案,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規定,聲請裁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若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 款及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院為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3 罪之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且如附表編號二、三所示2 罪確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判決確定前所犯,並俱經本院分別以判決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有各該案件裁判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是應認聲請人之聲請洵屬正當,爰依前揭法條規定定如主文所示之執行刑。又刑法第50條固業經修正而於民國102 年1 月23日公布,於同年月25日施行,然查被告如附表所示各犯行經量處之刑,並無該條第1 項但書所定不得併合處罰之情形,而純屬有關刑法第50條第1 項前段之適用,無論依修正前、後之規定,既均應定其應執行之刑,即無有利或不利可言,復別無其他應綜合比較之情形,參照最高法院97年度第2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之意旨,自無庸為新、舊法之比較,一併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編 號 │ 一 │ 二 │ 三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9月 │ ├────────┼────────────┼────────────┼────────────┤ │ 犯 罪 日 期 │101 年5 月30日下午8 時50│101 年7 月6 日下午10時50│101 年9 月27日下午8 時許│ │ │分許為警採尿前回溯96小時│分許為警採尿前回溯96小時│(起訴書誤載為101 年9 月│ │ │內某時 │內某時 │27日下午8 時許為警採尿前│ │ │ │ │回溯96小時內某時) │ ├──┬─────┼────────────┼────────────┼────────────┤ │ 偵 │ 機 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 查 │ 案 號 │101年度毒偵字第2526號 │101年度毒偵字第3936號 │101年度毒偵字第4140號 │ ├──┼─────┼────────────┼────────────┼────────────┤ │ 最 │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後 ├─────┼────────────┼────────────┼────────────┤ │ 事 │ 案 號 │101年度審易字第1324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406號 │102年度審易字第23號 │ │ 實 ├─────┼────────────┼────────────┼────────────┤ │ 審 │ 判決日期 │101年11月9日 │102年5月22日 │102年5月22日 │ ├──┼─────┼────────────┼────────────┼────────────┤ │ 確 │ 法 院 │同上 │同上 │同上 │ │ 定 ├─────┼────────────┼────────────┼────────────┤ │ 判 │ 案 號 │同上 │同上 │同上 │ │ 決 ├─────┼────────────┼────────────┼────────────┤ │ │ 確定日期 │101年12月8日 │102年6月18日 │102年6月18日 │ ├──┴─────┼────────────┴────────────┴────────────┤ │備 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