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3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重附民字第31號

請求賠償損害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9 月 30 日

法官曾雨明張宏任陳正昇

原告
黃玉宏
訴訟代理人
楊敏宏律師
被告
鐘炳鴻
被告
富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惠清

上列被告因民國102 年度易字第993 號業務過失重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 法 官 曾雨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30  日

                   法 官 張宏任

                   法 官 陳正昇

                   書記官 陳雅婷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1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重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