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重附民字第53號
- 原告
- 凡爾賽宮傢俱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銘章
- 被告
- 綺勵實業有限公司
- 兼上一人
- 法定代理人
- 謝鳳娥
- 被告
- 蕭怡琪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104 年度易字第1370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4年度重附民字第53號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104 年度易字第1370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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