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9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審附民字第127號

請求賠償損害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6 月 23 日

法官鍾雅蘭蘇昌澤謝枚霏

原告
友義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淯陽
被告
蕭名羽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事件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3 日

        刑事審查庭 審判長法 官 鍾雅蘭

                 法 官 蘇昌澤

                 法 官 謝枚霏

                 書記官 莊凱男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3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審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