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桃交簡附民字第12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0 月 24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桃交簡附民字第129號原 告 呂芳麟 被 告 楊志宏 欣鋼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奕閔 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105 年度桃交簡字第2176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然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4 日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呂如琦 法 官 張宏任 法 官 吳軍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顏伶純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