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桃原簡附民字第5號
- 原告
- 東風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玉珍
- 被告
- 鄧彥宏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本院105 年度桃原簡字第105 號),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5年度桃原簡附民字第5號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本院105 年度桃原簡字第105 號),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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