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交簡上附民字第22號
- 原告
- 劉世偉
- 被告
- 蔡政順
- 被告
- 建明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竹發
上列被告蔡政順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06 年度交簡上字第181 號),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被告蔡政順及建明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6年度交簡上附民字第22號
上列被告蔡政順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06 年度交簡上字第181 號),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被告蔡政順及建明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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