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8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746號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2 月 04 日

法官劉淑玲傅思綺何啓榮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746號

公訴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安全環保清潔工程有限公司
兼代表人
李義欽
選任辯護人
郝宜臻律師
選任辯護人
張進豐律師
被告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洪進揚
被告
華心麟
上二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許桂挺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0 年3 月10日下午4 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續行審判程序,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4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淑玲

                  法 官 傅思綺

                  法 官 何啓榮

                  書記官 張詠昕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5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