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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審簡字第408號

違反藥事法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7 月 06 日

法官何宇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審簡字第408號

公訴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沈宗翰

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 年度偵字

第4577號),本院受理後(109 年度審訴字第569 號),經被告

自白犯罪,合議庭裁定改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文

乙○○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輸入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部分補充「被告乙○○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之自白」外,其餘均與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相同,茲引用如附件。

二、核被告乙○○所為,係犯藥事法第82條第1 項之輸入禁藥罪、同法第83條第1 項之販賣禁藥罪、同法第84條第1 項之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罪及同條第2 項之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罪。按立法者針對特定刑罰規範之構成要件,已預設該犯罪行為之本質係持續實行之複數行為,具備反覆、延續之行為特徵,而將之總括或擬制為一個構成要件之集合犯行為,因其刑法評價上為構成要件之行為單數,認應僅成立一罪。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佈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參照)。被告自民國108 年間至同年5 月間為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大三總隊查獲止,多次由日本輸入、販賣禁藥、醫療器材之行為,本質上具有繼續性及反覆為同一種類事務之性質,依上開說明,均論以集合犯之包括一罪。被告擅自輸入禁藥與擅自輸入醫療器材二罪間,及販賣禁藥與販賣未經核准醫療器材兩罪間,均係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屬想像競合犯,應各從一重之擅自輸入禁藥罪、販賣禁藥罪處斷。又被告輸入附表所示之禁藥,除部分自用外,尚有販賣與他人之意,業據被告於本院供述明確(本院審簡字卷第28頁),是被告輸入禁藥與販賣禁藥,在自然意義上雖非完全一致,然二者仍有部分合致,且犯罪目的單一,依一般社會通念,認應評價為一罪,方符合刑罰公平原則,如予數罪併罰,反有過度評價之疑,與人民法律感情亦未契合,是於牽連犯廢除後,適度擴張一行為概念,認此情形為一行為觸犯數罪之想像競合犯,較屬適當(最高法院106 年度台上字第2766號判決參照),是被告所犯上開輸入禁藥與販賣禁藥罪,應從一重之輸入禁藥罪處斷,起訴書認應分論併罰,容有誤會。

三、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未經主管機關之核准或許可,即任意輸入扣案之藥品及醫療器材,損及我國主管機關對藥品衛生及醫療器材管理之完整性,所為應予非難,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兼衡本案犯罪行為所生危害、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素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又依刑法第41條第1 項規定得易科罰金之罪,以所犯最重本刑為「5 年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為限,而本案藥事法第82條第1 項之輸入禁藥罪,其法定刑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是就被告本案犯行雖經判處有期徒刑6 月以下,依法仍不得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附此敘明。

四、又查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後,應能知所警惕,寧信其應無再犯之虞,認其所受刑之宣告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諭知緩刑2 年,以勵自新。然為促其記取教訓避免再犯,爰依刑法第74條第2 項第4 款規定,另諭知被告應按主文所示之期限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

五、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 項前段定有明文。次按藥事法第79條規定:「查獲之偽藥或禁藥,沒入銷燬之。查獲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如係本國製造,經檢驗後仍可改製使用者,應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派員監督原製造廠商限期改製;其不能改製或屆期未改製者,沒入銷燬之;如係核准輸入者,應即封存,並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責令原進口商限期退運出口,屆期未能退貨者,沒入銷燬之。前項規定於經依法認定為未經核准而製造、輸入之醫療器材,準用之。」,上開沒入銷燬之規定,係列於藥事法第八章「稽查及取締」內,而非列於第九章之「罰則」,其性質應屬行政秩序罰,屬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科罰之權限,法院自不得越權於判決內諭知沒入銷燬(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718號判決意旨參照);惟查獲之禁藥若未經行政機關沒入並銷燬,法院自應依刑法第38條規定宣告沒收之(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738 號判決意旨參照)。經查,本案查扣如附表所示非法輸入之禁藥及醫療器材,目前仍扣押於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贓物庫保管,且卷內亦無證據可證上開禁藥及醫療器材業經主管機關依藥事法第79條規定沒入銷燬,揆諸上揭判決意旨,上開扣案物既尚未經行政機關處以沒入銷燬之處分,且性質屬被告所有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自應由本院依刑法第38條第2 項前段規定予以宣告沒收。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454 條第2 項、第450 條第1 項,藥事法第82條第1 項、第83條第1 項、第84條第1項、第2 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55條、第74條第1 項第1款、第2 項第4 款、第38條第2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七、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6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何宇宸

書記官 蔡宛軒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7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本判決論罪法條全文:
藥事法第82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2 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7 年以上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臺幣1 億5 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1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藥事法第84條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
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6 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5
百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
│編號  │產品名稱                  │單位  │數量  │產品屬性  │
├───┼─────────────┼───┼───┼─────┤
│1     │ 命之母                   │罐    │2     │藥品      │
├───┼─────────────┼───┼───┼─────┤
│2     │Samten點眼液0.02%         │盒    │2     │藥品      │
├───┼─────────────┼───┼───┼─────┤
│3     │白十字OK繃                │盒    │4     │醫療器材  │
├───┼─────────────┼───┼───┼─────┤
│4     │DAIS OK繃                 │盒    │4     │醫療器材  │
├───┼─────────────┼───┼───┼─────┤
│5     │Sato 皮膚炎 tact lotion   │盒    │1     │藥品      │
├───┼─────────────┼───┼───┼─────┤
│6     │高田製藥 Gentacin 軟膏    │盒    │2     │藥品      │
├───┼─────────────┼───┼───┼─────┤
│7     │鳥居藥品抗真菌藥          │盒    │3     │藥品      │
├───┼─────────────┼───┼───┼─────┤
│8     │POHTO 口角炎、口唇炎軟膏  │盒    │3     │藥品      │
├───┼─────────────┼───┼───┼─────┤
│9     │澤井製藥吸入式鼻過敏症治療│支    │7     │藥品      │
│      │劑                        │      │      │          │
├───┼─────────────┼───┼───┼─────┤
│10    │JG脫皮症、白斑用劑        │瓶    │20    │藥品      │
├───┼─────────────┼───┼───┼─────┤
│11    │EVE A錠                   │盒    │34    │藥品      │
├───┼─────────────┼───┼───┼─────┤
│12    │EVE QUICK                 │盒    │4     │藥品      │
├───┼─────────────┼───┼───┼─────┤
│13    │EVE QUICK DX              │盒    │2     │藥品      │
├───┼─────────────┼───┼───┼─────┤
│14    │日本臟器製藥              │罐    │1     │藥品      │
├───┼─────────────┼───┼───┼─────┤
│15    │頭痛生理痛藥              │盒    │5     │藥品      │
├───┼─────────────┼───┼───┼─────┤
│16    │PAIR Acne Medication      │盒    │20    │藥品      │
├───┼─────────────┼───┼───┼─────┤
│17    │太田胃散                  │罐    │1     │藥品      │
├───┼─────────────┼───┼───┼─────┤
│18    │Sato tact white           │盒    │25    │藥品      │
├───┼─────────────┼───┼───┼─────┤
│19    │大正感冒藥                │盒    │7     │藥品      │
├───┼─────────────┼───┼───┼─────┤
│20    │MUHI止癢液                │盒    │3     │藥品      │
├───┼─────────────┼───┼───┼─────┤
│21    │MUHI止癢膏                │盒    │1     │藥品      │
├───┼─────────────┼───┼───┼─────┤
│22    │液體絆創膏                │盒    │1     │醫療器材  │
├───┼─────────────┼───┼───┼─────┤
│23    │三友筋肉痛                │盒    │2     │藥品      │
├───┼─────────────┼───┼───┼─────┤
│24    │消炎固形軟膏              │包    │1     │藥品      │
├───┼─────────────┼───┼───┼─────┤
│25    │麵包超人目藥              │盒    │1     │藥品      │
├───┼─────────────┼───┼───┼─────┤
│26    │ROHTO Z pro眼藥水         │盒    │13    │藥品      │
├───┼─────────────┼───┼───┼─────┤
│27    │ROHTO Lycee               │盒    │合計  │藥品      │
├───┼─────────────┼───┤11    ├─────┤
│28    │ROHTO Lycee 美少女版      │盒    │      │藥品      │
├───┼─────────────┼───┼───┼─────┤
│29    │ROHTO 40α眼藥水          │盒    │5     │藥品      │
├───┼─────────────┼───┼───┼─────┤
│30    │ROHTO 40α(黃盒)          │盒    │2     │藥品      │
├───┼─────────────┼───┼───┼─────┤
│31    │Lion 眼藥水               │盒    │10    │藥品      │
├───┼─────────────┼───┼───┼─────┤
│32    │ROHTO花粉使用眼藥水       │盒    │1     │藥品      │
├───┼─────────────┼───┼───┼─────┤
│33    │ROHTO花粉使用眼藥水S      │盒    │1     │藥品      │
├───┼─────────────┼───┼───┼─────┤
│34    │Santen Sawte PC眼藥水     │盒    │2     │藥品      │
├───┼─────────────┼───┼───┼─────┤
│35    │小林洗眼液                │盒    │1     │藥品      │
├───┼─────────────┼───┼───┼─────┤
│36    │ROHTO C3眼藥水            │盒    │1     │藥品      │
├───┼─────────────┼───┼───┼─────┤
│37    │Santen FX 眼藥水          │盒    │1     │藥品      │
├───┼─────────────┼───┼───┼─────┤
│38    │PAHMU FX 眼藥水           │盒    │1     │藥品      │
├───┼─────────────┼───┼───┼─────┤
│39    │千壽製藥 40 眼藥水        │盒    │1     │藥品      │
├───┼─────────────┼───┼───┼─────┤
│40    │興和胃腸藥                │盒    │3     │藥品      │
├───┼─────────────┼───┼───┼─────┤
│41    │興和胃腸藥                │瓶    │1     │藥品      │
├───┼─────────────┼───┼───┼─────┤
│42    │新表飛鳴350錠             │盒    │2     │藥品      │
├───┼─────────────┼───┼───┼─────┤
│43    │China oel                 │盒    │3     │藥品      │
├───┼─────────────┼───┼───┼─────┤
│44    │Hirudoid                  │盒    │8     │藥品      │
├───┼─────────────┼───┼───┼─────┤
│45    │Hirudoid forte            │盒    │8     │藥品      │
├───┼─────────────┼───┼───┼─────┤
│46    │Trinolene eral peste      │盒    │22    │藥品      │
├───┼─────────────┼───┼───┼─────┤
│47    │五塔標行軍散              │盒    │7     │藥品      │
├───┼─────────────┼───┼───┼─────┤
│48    │Counterpain plus          │盒    │5     │藥品      │
├───┼─────────────┼───┼───┼─────┤
│49    │Dermaheu Cream            │盒    │6     │藥品      │
├───┼─────────────┼───┼───┼─────┤
│50    │虎標萬金油                │盒    │7     │藥品      │
├───┼─────────────┼───┼───┼─────┤
│51    │L.MO OK繃                 │盒    │10    │醫療器材  │
├───┼─────────────┼───┼───┼─────┤
│52    │葛根湯                    │盒    │1     │藥品      │
├───┼─────────────┼───┼───┼─────┤
│53    │kokando 便祕治療劑        │盒    │2     │藥品      │
├───┼─────────────┼───┼───┼─────┤
│54    │大正A口內炎               │盒    │3     │藥品      │
├───┼─────────────┼───┼───┼─────┤
│55    │Counterpain               │盒    │3     │藥品      │
├───┼─────────────┼───┼───┼─────┤
│56    │萬金油                    │盒    │10    │藥品      │
├───┼─────────────┼───┼───┼─────┤
│57    │艾草頸椎貼                │盒    │2     │藥品      │
├───┼─────────────┼───┼───┼─────┤
│58    │艾草膝蓋貼                │盒    │1     │藥品      │
├───┼─────────────┼───┼───┼─────┤
│59    │曼秀雷敦薄荷膏            │盒    │2     │藥品      │
├───┼─────────────┼───┼───┼─────┤
│60    │腰痛靈                    │盒    │1     │藥品      │
├───┼─────────────┼───┼───┼─────┤
│61    │上標油                    │盒    │1     │藥品      │
├───┼─────────────┼───┼───┼─────┤
│62    │黃道益活絡油              │盒    │10    │藥品      │
├───┼─────────────┼───┼───┼─────┤
│63    │臥佛牌青草膏              │組    │3     │藥品      │
├───┼─────────────┼───┼───┼─────┤
│64    │鼻舒樂呼吸輔助貼          │盒    │2     │醫療器材  │
├───┼─────────────┼───┼───┼─────┤
│65    │Counterpain Cool          │盒    │2     │藥品      │
├───┼─────────────┼───┼───┼─────┤
│66    │太田胃散                  │盒    │3     │藥品      │
├───┼─────────────┼───┼───┼─────┤
│67    │五塔油(白色)              │盒    │6     │藥品      │
└───┴─────────────┴───┴───┴─────┘
附件: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9年度偵字第4577號
     被      告  乙○○  男  33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新北市○○區○○街00號5樓
                         居桃園市○○區○○○路00巷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
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犯罪事實
一、乙○○係承韻國際有限公司( 址設桃園市○○區○○○路00
    巷00號1 樓,下稱承韻公司,名義負責人為蕭文琪) 實際負
    責人,其明知附表所示之藥品及醫療器材應向中央主管機關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下稱衛生福利部) 申請查驗登記,並經
    衛生福利部核准發給藥品及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輸入及
    販賣,竟基於擅自輸入、販賣未經核准之藥品及醫療器材之
    犯意,自民國108 年3 月起至同年5 月間止,多次自日本、
    泰國等地,以手提及托運行李方式,將附表所示藥品及醫療
    器材攜帶入境而輸入之,並隨即在臉書「迦南日本批發商社
    」社團張貼廣告而販賣之。嗣經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
    總隊於108 年6 月26日在承韻公司上址查獲,始悉上情。
二、案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函送暨簽分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
│編號│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
├──┼───────────┼────────────┤
│1   │被告乙○○於偵查中之供│坦承自108 年3 月起至同年│
│    │述                    │5 月間止,從日本分3 到5 │
│    │                      │次帶回附表所示物品,因日│
│    │                      │本買一定金額以上物品會有│
│    │                      │折扣,想說有誰要就賣給其│
│    │                      │,藥品沒有申請許可,有想│
│    │                      │過上網拍賣之事實。      │
├──┼───────────┼────────────┤
│2   │衛生福利部108 年9 月27│證明附表所示物品係屬藥品│
│    │日衛部中字第1080026564│及醫療器材之事實。      │
│    │號函附資料、衛生福利部│                        │
│    │食品藥物管理署108 年9 │                        │
│    │月5 日FDA 藥字第108002│                        │
│    │0372號函附資料、照片、│                        │
│    │涉違規產品封存數量清單│                        │
├──┼───────────┼────────────┤
│3   │現場照片、桃園市政府衛│證明被告擅自輸入並上網販│
│    │生局藥政工作稽查紀錄表│賣附表所示藥品及醫療器材│
│    │、各藥品及醫療器材照片│之事實。                │
│    │、手機截圖            │                        │
└──┴───────────┴────────────┘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藥事法第82條第1 項擅自輸入禁藥、同法
    第83條第1 項販賣禁藥、同法第84條第1 項擅自輸入醫療器
    材及同法條第2 項販賣未經核准醫療器材等罪嫌。另被告所
    犯擅自輸入禁藥與擅自輸入醫療器材二罪間,及販賣禁藥與
    販賣未經核准醫療器材兩罪間,均係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屬
    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各從一重之擅自輸
    入禁藥罪、販賣禁藥罪處斷。又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
    ,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
    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
    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
    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
    ,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
    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
    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
    者是,有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可資參照,是被
    告擅自輸入並販賣如附表所示之藥品、醫療器材,於社會通
    念應認具有反覆、延續之特性,請以「集合犯」論處。至扣
    案如附表所示藥品及醫療器材等物,請依藥事法第79條規定
    ,宣告沒收銷燬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
                              檢  察  官  甲○○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9    日
                              書  記  官  李孟儒
所犯法條:
藥事法第82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 1 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臺幣 2 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 7 年以上有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億 5 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 1 項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
幣 1 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 1 項之未遂犯罰之。
藥事法第83條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
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 5 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 1 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7 千 5 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 1 項之罪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
幣 5 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 1 項之未遂犯罰之。
藥事法第84條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 1 千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
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 6 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5 百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
│編號  │產品名稱                  │單位  │數量  │產品屬性  │
├───┼─────────────┼───┼───┼─────┤
│1     │ 命之母                   │罐    │2     │藥品      │
├───┼─────────────┼───┼───┼─────┤
│2     │Samten點眼液0.02%         │盒    │2     │藥品      │
├───┼─────────────┼───┼───┼─────┤
│3     │白十字OK繃                │盒    │4     │醫療器材  │
├───┼─────────────┼───┼───┼─────┤
│4     │DAIS OK繃                 │盒    │4     │醫療器材  │
├───┼─────────────┼───┼───┼─────┤
│5     │Sato 皮膚炎 tact lotion   │盒    │1     │藥品      │
├───┼─────────────┼───┼───┼─────┤
│6     │高田製藥 Gentacin 軟膏    │盒    │2     │藥品      │
├───┼─────────────┼───┼───┼─────┤
│7     │鳥居藥品抗真菌藥          │盒    │3     │藥品      │
├───┼─────────────┼───┼───┼─────┤
│8     │POHTO 口角炎、口唇炎軟膏  │盒    │3     │藥品      │
├───┼─────────────┼───┼───┼─────┤
│9     │澤井製藥吸入式鼻過敏症治療│支    │7     │藥品      │
│      │劑                        │      │      │          │
├───┼─────────────┼───┼───┼─────┤
│10    │JG脫皮症、白斑用劑        │瓶    │20    │藥品      │
├───┼─────────────┼───┼───┼─────┤
│11    │EVE A錠                   │盒    │34    │藥品      │
├───┼─────────────┼───┼───┼─────┤
│12    │EVE QUICK                 │盒    │4     │藥品      │
├───┼─────────────┼───┼───┼─────┤
│13    │EVE QUICK DX              │盒    │2     │藥品      │
├───┼─────────────┼───┼───┼─────┤
│14    │日本臟器製藥              │罐    │1     │藥品      │
├───┼─────────────┼───┼───┼─────┤
│15    │頭痛生理痛藥              │盒    │5     │藥品      │
├───┼─────────────┼───┼───┼─────┤
│16    │PAIR Acne Medication      │盒    │20    │藥品      │
├───┼─────────────┼───┼───┼─────┤
│17    │太田胃散                  │罐    │1     │藥品      │
├───┼─────────────┼───┼───┼─────┤
│18    │Sato tact white           │盒    │25    │藥品      │
├───┼─────────────┼───┼───┼─────┤
│19    │大正感冒藥                │盒    │7     │藥品      │
├───┼─────────────┼───┼───┼─────┤
│20    │MUHI止癢液                │盒    │3     │藥品      │
├───┼─────────────┼───┼───┼─────┤
│21    │MUHI止癢膏                │盒    │1     │藥品      │
├───┼─────────────┼───┼───┼─────┤
│22    │液體絆創膏                │盒    │1     │醫療器材  │
├───┼─────────────┼───┼───┼─────┤
│23    │三友筋肉痛                │盒    │2     │藥品      │
├───┼─────────────┼───┼───┼─────┤
│24    │消炎固形軟膏              │包    │1     │藥品      │
├───┼─────────────┼───┼───┼─────┤
│25    │麵包超人目藥              │盒    │1     │藥品      │
├───┼─────────────┼───┼───┼─────┤
│26    │ROHTO Z pro眼藥水         │盒    │13    │藥品      │
├───┼─────────────┼───┼───┼─────┤
│27    │ROHTO Lycee               │盒    │合計  │藥品      │
├───┼─────────────┼───┤11    ├─────┤
│28    │ROHTO Lycee 美少女版      │盒    │      │藥品      │
├───┼─────────────┼───┼───┼─────┤
│29    │ROHTO 40α眼藥水          │盒    │5     │藥品      │
├───┼─────────────┼───┼───┼─────┤
│30    │ROHTO 40α(黃盒)          │盒    │2     │藥品      │
├───┼─────────────┼───┼───┼─────┤
│31    │Lion 眼藥水               │盒    │10    │藥品      │
├───┼─────────────┼───┼───┼─────┤
│32    │ROHTO花粉使用眼藥水       │盒    │1     │藥品      │
├───┼─────────────┼───┼───┼─────┤
│33    │ROHTO花粉使用眼藥水S      │盒    │1     │藥品      │
├───┼─────────────┼───┼───┼─────┤
│34    │Santen Sawte PC眼藥水     │盒    │2     │藥品      │
├───┼─────────────┼───┼───┼─────┤
│35    │小林洗眼液                │盒    │1     │藥品      │
├───┼─────────────┼───┼───┼─────┤
│36    │ROHTO C3眼藥水            │盒    │1     │藥品      │
├───┼─────────────┼───┼───┼─────┤
│37    │Santen FX 眼藥水          │盒    │1     │藥品      │
├───┼─────────────┼───┼───┼─────┤
│38    │PAHMU FX 眼藥水           │盒    │1     │藥品      │
├───┼─────────────┼───┼───┼─────┤
│39    │千壽製藥 40 眼藥水        │盒    │1     │藥品      │
├───┼─────────────┼───┼───┼─────┤
│40    │興和胃腸藥                │盒    │3     │藥品      │
├───┼─────────────┼───┼───┼─────┤
│41    │興和胃腸藥                │瓶    │1     │藥品      │
├───┼─────────────┼───┼───┼─────┤
│42    │新表飛鳴350錠             │盒    │2     │藥品      │
├───┼─────────────┼───┼───┼─────┤
│43    │China oel                 │盒    │3     │藥品      │
├───┼─────────────┼───┼───┼─────┤
│44    │Hirudoid                  │盒    │8     │藥品      │
├───┼─────────────┼───┼───┼─────┤
│45    │Hirudoid forte            │盒    │8     │藥品      │
├───┼─────────────┼───┼───┼─────┤
│46    │Trinolene eral peste      │盒    │22    │藥品      │
├───┼─────────────┼───┼───┼─────┤
│47    │五塔標行軍散              │盒    │7     │藥品      │
├───┼─────────────┼───┼───┼─────┤
│48    │Counterpain plus          │盒    │5     │藥品      │
├───┼─────────────┼───┼───┼─────┤
│49    │Dermaheu Cream            │盒    │6     │藥品      │
├───┼─────────────┼───┼───┼─────┤
│50    │虎標萬金油                │盒    │7     │藥品      │
├───┼─────────────┼───┼───┼─────┤
│51    │L.MO OK繃                 │盒    │10    │醫療器材  │
├───┼─────────────┼───┼───┼─────┤
│52    │葛根湯                    │盒    │1     │藥品      │
├───┼─────────────┼───┼───┼─────┤
│53    │kokando 便祕治療劑        │盒    │2     │藥品      │
├───┼─────────────┼───┼───┼─────┤
│54    │大正A口內炎               │盒    │3     │藥品      │
├───┼─────────────┼───┼───┼─────┤
│55    │Counterpain               │盒    │3     │藥品      │
├───┼─────────────┼───┼───┼─────┤
│56    │萬金油                    │盒    │10    │藥品      │
├───┼─────────────┼───┼───┼─────┤
│57    │艾草頸椎貼                │盒    │2     │藥品      │
├───┼─────────────┼───┼───┼─────┤
│58    │艾草膝蓋貼                │盒    │1     │藥品      │
├───┼─────────────┼───┼───┼─────┤
│59    │曼秀雷敦薄荷膏            │盒    │2     │藥品      │
├───┼─────────────┼───┼───┼─────┤
│60    │腰痛靈                    │盒    │1     │藥品      │
├───┼─────────────┼───┼───┼─────┤
│61    │上標油                    │盒    │1     │藥品      │
├───┼─────────────┼───┼───┼─────┤
│62    │黃道益活絡油              │盒    │10    │藥品      │
├───┼─────────────┼───┼───┼─────┤
│63    │臥佛牌青草膏              │組    │3     │藥品      │
├───┼─────────────┼───┼───┼─────┤
│64    │鼻舒樂呼吸輔助貼          │盒    │2     │醫療器材  │
├───┼─────────────┼───┼───┼─────┤
│65    │Counterpain Cool          │盒    │2     │藥品      │
├───┼─────────────┼───┼───┼─────┤
│66    │太田胃散                  │盒    │3     │藥品      │
├───┼─────────────┼───┼───┼─────┤
│67    │五塔油(白色)              │盒    │6     │藥品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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