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交重附民緝字第1號
- 原告
- 張吳月涼
- 原告
- 張婉慧
- 原告
- 張淑慧
- 原告
- 張佳慧
- 原告
- 張家麟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湯偉律師
- 被告
- 陳宇阡
- 被告
- 吉香軒實業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林文華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交訴緝字第2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交重附民緝字第1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交訴緝字第2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交重…」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