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易字第16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詐欺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7 月 22 日
- 當事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皇齊(原名:陳韋農)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審易字第1646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皇齊(原名陳韋農)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24054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意旨,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陳皇齊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捌拾肆萬陸仟參佰參拾參元沒收。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陳皇齊為址設於桃園市○○區○○路00○0號12樓「年展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年展公司)之實際負責人,其明知「年展公司」並無異丙醇(即IPA)之定額存貨可供出售,竟基於 詐欺取財之犯意,於民國109年6月12日(起訴書誤載為106 年6月12日,應予更正)某時,在址設於臺北市○○區○○○路00 號10樓之5「進大化學有限公司」(下稱進大公司)內,向 進大公司業務經理錢亨福佯稱有異丙醇可供出售,並於斯時起至109年9月8日前某時止,接續提供IPA樣品及樣品GC圖藉此取信錢亨福,致進大公司誤認陳皇齊確有IPA可供出售, 進而陷於錯誤向其訂購如附表「約定出貨品項」、「出貨數量」欄所示數量之IPA,陳皇齊明知其無力履約,且甲醇之 成本價格遠低於IPA,然為繼續獲得進大公司之訂單,竟接 續於如附表「出貨日期」欄所示時間,交付如附表「出貨數量」欄所示數量之甲醇,致進大公司誤以為年展公司依約給付異丙醇,進而交付如附表「給付款項」欄所示之貨款,並隨即將誤以為是IPA之甲純銷售且運送予歐蕾國際股份有限 公司(下稱歐蕾公司)。嗣歐蕾公司發現所收到之貨品為甲醇而非IPA,旋於109年9月4日某時將此事通知進大公司,進大公司始悉受騙。陳皇齊以此方式,共計詐得新臺幣(下同)284萬6,333元。 二、證據名稱: ㈠被告陳皇齊分別於警詢、檢察官訊問、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之自白。 ㈡證人即告訴人進大公司負責人游佩芬、錢亨福、進大公司員工游淑慧分別於警詢、檢察事務官詢問、檢察官訊問中之證述。 ㈢進大化學有限公司(下稱進大公司)之進貨、出貨統計表格、年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年展公司)給進大公司之Quotation報價單、SGS檢測報告、銷貨單、陳皇齊109年9月29日簽立之切結承諾書、陳皇齊109年9月23日簽立之承諾書、年展公司、進大公司之公司基本資料、陳皇齊109年10月15 日自訴狀、陳皇齊與柏斯綠公司負責人張淑瑩間之LINE對話擷圖、甲醇之維基百科內容、異丙醇之維基百科內容、陳皇齊提供之異丙醇價格走勢圖、錢亨福所提出之交易歷程、陳皇齊與錢亨福間之LINE對話譯文及擷圖、進大公司與年展公司交易資料(內含採購單、報價單、發票、樣品照片、樣品GC圖、出貨結關紀錄、SGS檢驗報告、川慶化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之檢驗圖檔)、.進大公司與歐蕾公司間之電子郵件 (含中譯文)、臉書即時通對話紀錄擷圖、楊宗豫之臉書即時通對話擷圖、台北迪化街郵局342號存證信函、進大公司 之合作金庫銀行存摺影本及匯款申請書、進大公司匯款至年展公司之網路銀行交易紀錄、年展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年展公司與進大公司交易一覽表(含年展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陳皇齊所提出之運費及裝櫃等相關成本費用請款單及對話紀錄(LINE暱稱為江江)、年展公司向成太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採購甲醇之應收帳款對帳單、年展公司之甲醇Purchase Ordern採購單、年展公司採購之塑膠桶請款明細表、年展公 司之異丙醇Purchase Ordern採購單、陳皇齊與溶劑盤商即 大鎰行李董間之LINE對話擷圖、陳皇齊與溶劑處理廠利百景公司經理陳慶榮間之LINE對話擷圖、陳皇齊與溶劑處理廠即尚達化工公司業務李家豪、台鎔公司業務陳航薇間之LINE對話擷圖、陳皇齊與川慶化學公司業務鄭文凱間之LINE對話擷圖、陳皇齊與溶劑收購業者柳宏群間之LINE對話擷圖、陳皇齊與溶劑盤商鉑陽行張玉瑞間之LINE對話擷圖、陳皇齊與溶劑回收廠勁威實業公司游吉村間之LINE對話擷圖、陳皇齊與溶劑盤商翔隼蔡玉樹間之LINE對話擷圖、陳皇齊與溶劑盤商張珍珍間之LINE對話擷圖、歐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伯思綠科技有限公司、利百景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達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鎔工業有限公司、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川慶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基本資料、利百景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6月11日利字第11006006號函暨檢附之客戶出貨一覽表、尚達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6月11日尚字第0000000-0號函、台鎔 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0年6月15日台鎔字0000000-000號 函函暨檢附之玉山銀行臺幣交易結果通知書、銷貨單、地磅紀錄單、統一發票、川慶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之期間客戶交易一覽表暨統一發票、年展公司之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年度偵字第24054號不起訴處分書 三、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 ㈡按行為人實施犯罪之時地,在自然意義上雖非完全一致,但仍有部分合致,且犯罪目的單一,依一般社會通念,認應評價為一罪方符合刑罰公平原則,如予數罪併罰,反有過度處罰之疑,與人民法律感情亦未契合,故於刑法廢除牽連犯及連續犯後,應依個案情狀,考量一般社會通念及刑罰公平原則,適度擴張一行為概念,論以接續犯或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方屬適當(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880號判決意旨參照)。查本件被告就上開詐欺取財犯行,係利用出售異丙醇予告訴進大公司之機會,於密切接近之時間,以甲醇假冒異丙醇出售之相同手法,對進大公司施以詐術而取得貨款,被告所為顯係出於同一詐欺取財之目的,而侵害同一被害人之財產法益,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屬接續犯 ㈢爰審酌被告明知其無履約能力,竟以低成本之甲醇偽以異丙醇出售而詐取告訴人貨款,所為殊無可取,惟念被告犯後尚能坦承犯行,非無悔意,然未能賠償告訴人進大公司之損失,得到進大公司之原諒,兼衡以被告之犯罪動機、情節及所生危害暨其生活及經濟狀況、素行、年紀及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四、沒收: 查被告詐得之貨款如附表「不法所得、總計」欄所示之284 萬6,333元(計算式:附表「給付款項」欄-「進貨成本」欄),均屬被告之犯罪所得,且並未實際合法發還予告訴人,應均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規定諭知沒收。 五、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339條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判 決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本案由檢察官林暐勛提起公訴,經檢察官李孟亭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2 日刑事審查庭 法 官 李雅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沈詩婷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5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 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 約定出貨品項 出貨日期 出貨數量(單位/公斤) 出貨價格(每公斤/新臺幣,單位元) 給付款項 (新臺幣,單位元) 甲醇單價(每公斤/新臺幣,單位:元 ) 進貨成本(每公斤/新臺幣,單位:元) 不法所得(新臺幣,單位:元)即給付款項-進貨成本 發票日期 1 IPA97% 109年7月8日 13,200 17.8 234,960 8.5 112200 122,760 109年6月18日 2 IPA85% 109年7月9日 26,400 15.5 409,200 8.5 224400 184,800 109年6月30日 3 IPA97% 109年7月17日 20,955 18 377,190 8.3 173926.5 203,264 109年7月13日 4 IPA97% 109年7月28日 13,200 18 237,600 8.3 109560 128,040 109年7月13日 5 IPA86% 109年7月23日 109年7月24日 52,800 15.5 818,400 8.3 438240 380,160 109年7月14日 6 IPA86% 109年7月29日 2,400 16 38,400 8.3 19920 18,480 109年7月21日 7 IPA97% 109年8月4日 20,955 18.7 391,859 8.8 184404 207,455 109年8月1日 8 IPA86% 109年8月11日 109年8月12日 26,400 16.8 443,520 8.8 232320 211,200 109年8月7日 9 IPA97% 109年8月17日 13,200 18.7 246,840 8.8 116160 130,680 109年8月12日 10 IPA80% 109年8月17日 109年8月18日 26,400 14 369,600 8.8 232320 137,280 109年8月12日 11 IPA97% 109年8月24日 13,200 18.7 246,840 8.8 116160 130,680 109年8月19日 12 IPA97% 109年8月24日 13,200 18.7 246,840 8.8 116160 130,680 109年8月19日 13 IPA97% 109年8月25日 20,955 18.7 391,859 8.8 184404 207,455 109年8月18日 14 IPA97% 109年8月21日 13,200 18.7 246,840 8.8 116160 130,680 109年8月18日 15 IPA97% 109年8月28日 109年8月31日 26,400 18.7 493,680 8.7 229680 264,000 109年8月26日 16 IPA97% 109年9月1日 109年9月8日 26,400 18.5 488,400 8.7 229680 258,720 109年8月28日 總計 5,682,027 0000000.5 2,846,333